一、支持內容
支持投資機構在我市設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鼓勵投資機構積極募集長期資金(包括主權基金、社?;?、保險資金、銀行理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企業年金基金、國家級引導基金等),圍繞高精尖產業或未來產業開展直接股權投資。對基金已實繳到位,且對科技型企業開展實際投資的,分檔給予投資機構一次性落地資金支持。
二、支持條件
1.投資機構應在北京市注冊,注冊資本在1000萬元(含)以上,需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2.基金應在北京市注冊,并于2023年、2024年內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
3.基金認繳規模在3億元(含)以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計實繳金額須達到認繳規模的20%(含)以上,且已對我市科技型企業發生實際投資。其中,受讓企業老股東股權的投資方式,不納入此次實繳金額認定范圍。
4.科技型企業應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或申報期前兩個會計年度任一年度有研發費用投入的企業,屬于北京市高精尖產業或未來產業領域。
其中,高精尖產業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集成電路、醫藥健康、智能裝備、節能環保、新能源智能汽車、新材料、人工智能、軟件和信息服務、科技服務業等。未來產業依據《北京市促進未來產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包括未來信息、未來健康、未來制造、未來能源、未來材料、未來空間等。
三、支持方式
專項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根據基金實繳規模(扣除市級或區級政府引導基金出資份額)、募集長期資金等情況,分檔給予投資機構不超過500萬元資金支持。
四、申報材料
(一)支持資金申請表;
(二)投資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投資機構公章);
(三)基金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投資機構公章);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產品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的公示信息(截圖加蓋投資機構公章);
(五)基金合伙協議(復印件加蓋投資機構公章);
(六)銀行入資單(基金、被投企業投資款到賬相關憑證,復印件加蓋投資機構、被投企業公章);
(七)已投我市全部科技型企業名單(企業名稱、所屬領域、投資金額、企業簡介);
(八)科技型企業證明材料或研發投入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投資機構、被投企業公章);
(九)申報機構承諾函。
五、申報要求
(一)申報方式
本次項目采取線上申報方式進行。由投資機構在“北京市科技計劃綜合管理平臺——在線服務系統”(網址:https://mis.kw.beijing.gov.cn/)進行申報,除申請表外的其他申報材料蓋章掃描上傳。
(二)申報時間
2025年1月2日16:00至2025年1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請合理安排時間,避開集中申報高峰期。
六、注意事項
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從未指定、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開展引導新設立基金落地申報工作相關的培訓、代理申報等活動,任何機構和個人的此類活動與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無關。企業如委托機構代理申報,相關后果由企業自行承擔。
七、政策咨詢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